依普芬膜衣錠(Ibuprofen) 用於退燒、消炎及緩解疼痛,例如關節痛、頭痛、經痛等。成人起始劑量每日1200毫克分次服用,嚴重時可增至每日最多2400毫克。孩童(體重至少30公斤)每日劑量為每公斤20毫克,最多不超過500毫克。老年人、肝腎功能不佳者需調整劑量。常見副作用包含腸胃不適(如噁心、嘔吐)、頭痛、頭暈等。嚴重副作用包含過敏反應、腸胃出血、肝腎功能異常等。孕婦、哺乳婦女、對依普芬過敏者、嚴重肝腎疾病患者禁用。曾有消化性潰瘍、腸胃道出血、對其他止痛藥過敏者應小心使用。此藥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尤其高劑量或長期使用。如有相關疾病,請務必諮詢醫師。服藥期間避免飲酒。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正和”依不炎膜衣錠600毫克 |
英文名 | Ibuprofen F.C. Tablets 600mg “C.H.” |
學名 | IBUPROFEN |
適應症 | 退燒、消炎、止痛,適用於風濕痛、關節痛、關節炎、神經痛、神經炎、腰背痛等症狀。 |
服用方式 | 成人: 1. 初期劑量:每日1200毫克,分次服用。 2. 症狀嚴重時:可增加劑量,但24小時內不可超過2400毫克。症狀緩解後,請恢復至初始劑量。 3. 高劑量需求者:可使用600毫克膜衣錠,方便服用。 4. 維持劑量:部分患者每日需服用600-1200毫克。 兒童(體重30公斤以上): 每日每公斤體重服用20毫克,但24小時內不可超過500毫克。 老年人: 1. 肝腎功能受損者:需由醫生評估調整劑量。 2. 肝腎功能正常者:劑量與一般成人相同。 |
副作用 | 1. 血液:可能造成貧血、白血球減少、血小板減少等血液疾病。 2. 過敏反應:可能引起皮疹、氣喘,嚴重時可能導致史蒂文斯-強森症候群或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 3. 感覺器官: 眼睛:可能出現視力異常。 耳朵:可能出現聽力下降或耳鳴。 4. 肝臟:可能出現黃疸或肝功能異常。 5. 消化系統:可能引起腸胃不適,例如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胃痛、腹瀉、消化不良、便秘或口腔潰瘍,嚴重時可能導致腸胃出血。 6. 神經系統:可能出現頭痛、頭暈或情緒低落。 7. 心血管系統:可能出現低血壓。 8. 其他:可能出現水腫。 |
禁忌症 | 1. 對 Ibuprofen 過敏的病人不能使用。 2. 患有或曾經患有消化性潰瘍、出血或穿孔的病人,以及曾經因為使用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而造成腸胃道出血或穿孔的病人不能使用。 3. 有嚴重出血傾向的病人不能使用。 4. 嚴重肝功能不良的病人不能使用。 5. 嚴重腎功能不良的病人不能使用。 6. 曾經服用阿斯匹靈或其他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後出現氣喘、蕁麻疹或其他過敏反應的病人不能使用。這類病人有可能發生嚴重,甚至致命的過敏反應。 7. 剛做完心臟繞道手術 14 天內的病人不能使用。 |
交互作用 | 一般治療劑量下,沒有證據顯示此藥物會與其他常用藥物產生交互作用。然而,如同其他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如果病人同時服用抗凝血藥或Thiazide類利尿劑,則需特別謹慎。 |
保存方式 | 儲存於25℃以下,避光存放。 |
注意事項 | 消炎止痛藥只能緩解症狀,無法治療疾病根本原因。 1. 慢性疾病(如慢性風濕性關節炎)用藥注意事項: 長期服用需定期檢查尿液、血液和肝功能,如有異常應減量或停藥。 建議搭配非藥物治療。 2. 急性疾病用藥注意事項: 急性發炎時,用藥劑量需根據疼痛和發燒程度調整。 盡量避免長期使用同一種藥物。 如有其他可根治疾病的療法,應優先採用。 3. 用藥期間請仔細觀察自身狀況,留意是否出現體溫過低、虛脫、四肢冰冷等副作用。幼兒、長輩或體弱者用藥後更需注意。 4. 此藥可能掩蓋感染症狀,若用於治療感染引起的發炎,務必合併使用抗生素,並謹慎觀察病情。 5. 避免與其他消炎止痛藥併用。 6. 兒童和長輩用藥需特別注意副作用,並以最低有效劑量服用。 7. 氣喘患者,尤其曾因服用其他非類固醇類止痛藥而發生支氣管痙攣者,服用此藥需格外小心。 8.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此藥,因動物實驗顯示此藥對胎兒有毒性,目前尚無足夠的人體安全性數據。 9. 藥品過期請勿使用。 10. 以下患者需謹慎使用: 曾有消化性潰瘍病史。 曾有或現有血液異常疾病。 曾有或現有肝功能異常。 心臟功能不佳。 曾有過敏反應。 患有支氣管氣喘。 11. 心血管栓塞風險: 研究顯示,長期(三年以上)使用這類藥物(包含本藥)會增加嚴重心血管栓塞事件(如心肌梗塞和中風)的風險,甚至可能致命。無論有無心血管疾病或相關危險因子,風險都會增加,但有相關疾病或因子者,風險更高。 高劑量 ibuprofen (每日 2400 毫克) 會增加動脈栓塞風險,低劑量(每日低於 1200 毫克)則無明顯相關性。有心血管危險因子(如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吸菸)的患者,尤其需要高劑量者,用藥前應謹慎評估。建議使用最低有效劑量並縮短療程。用藥期間,醫護人員和患者都應注意心血管相關症狀,即使先前沒有相關病史。患者應了解嚴重心血管不良事件的症狀及處理方式。 12.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後 14 天內禁用此藥。 13. 近期心肌梗塞患者,除非用藥益處大於風險,應避免使用此藥。若必須使用,需嚴密監控心肌缺血症狀。 14. 心臟衰竭和水腫:此藥可能加重心臟衰竭,並影響利尿劑、ACE 抑制劑或血管收縮素受體阻斷劑(ARBs)等藥物的效果。嚴重心臟衰竭患者,除非用藥益處大於風險,應避免使用。若必須使用,需嚴密監控心臟衰竭惡化症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