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博注射液(Reopro)是用於心導管手術(例如血管成形術或支架置放)時,搭配阿斯匹靈和肝素使用,預防血栓形成,降低心臟併發症風險的藥物。此藥限由醫師以靜脈注射方式給藥。常見副作用包括背痛、低血壓、噁心、嘔吐、頭痛和出血。少見但嚴重的副作用包括嚴重過敏反應和嚴重出血。如果您對藥物成分過敏、近期曾有腦中風、顱內或脊髓手術、大手術、有出血性疾病、嚴重肝腎衰竭或其他特定疾病,請告知醫師。此藥會增加出血風險,需由專業醫療人員監控使用。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瑞博注射液 |
英文名 | REOPRO(ABCIXIMAB 2MG/ML) |
學名 | ABCIXIMAB (C7E3 FAB) |
適應症 | 這個藥物是用來輔助肝素和阿斯匹靈,幫助以下情況的病人預防缺血性心臟併發症: 1. 接受經皮穿孔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PTCA) 或冠狀動脈粥狀硬化切除術 (DCA) 的病人。 2. 緊急需要放置血管支架的病人。 3. 患有不穩定型心絞痛,對傳統療法無效,且預定接受經皮冠狀動脈成形術的病人。 |
服用方式 | 本藥限由醫師使用。瑞博注射液適用於成人,須以靜脈注射方式給藥。 1. 治療不穩定型心絞痛:在血管成形術前 24 小時,先靜脈注射 0.25 毫克/公斤,接著以每分鐘 0.125 微克/公斤的速度持續靜脈滴注(最大劑量為每分鐘 10 微克),並持續至手術後 12 小時。 2. 預防經皮冠狀動脈整形術後的缺血性心臟併發症:若近期未曾使用瑞博注射液,應在手術前 10-60 分鐘,先靜脈注射 0.25 毫克/公斤,接著以每分鐘 0.125 微克/公斤的速度持續靜脈滴注 12 小時(最大劑量為每分鐘 10 微克)。 |
副作用 | 常見副作用包括背痛、低血壓、噁心、嘔吐、胸痛、頭痛、心跳變慢、發燒、注射部位疼痛和血小板減少。罕見但嚴重的副作用包括心包填塞(心臟周圍積液)、肺出血(尤其是在肺泡)和成人呼吸窘迫症。臨床試驗顯示,約5-6%的病患在第一次注射後2-4週內會產生針對藥物的人體抗嵌合抗體(HACA),通常濃度不高。使用此藥物很少引起過敏反應,但嚴重過敏反應仍有可能發生。 |
禁忌症 | 如果您對abciximab、這個藥物的任何成分,或鼠類單株抗體過敏,請勿使用瑞博注射液。此藥會抑制血小板凝集,增加出血風險。以下情況的患者禁用: 1. 正在出血 2. 兩年內曾有中風 3. 兩個月內曾接受腦部、脊髓手術或創傷 4. 兩個月內曾接受大型手術 5. 患有腦瘤、動靜脈畸形或動脈瘤 6. 有出血體質或嚴重且無法控制的高血壓 7. 曾有血小板減少症、血管炎、高血壓性視網膜病變 8. 患有重度肝衰竭 9. 患有嚴重腎衰竭且需要血液透析(由於相關資料有限)。 |
交互作用 | 瑞博注射液能輔助肝素和阿斯匹靈的治療效果。但是,它會增加肝素造成的出血風險。目前,關於瑞博注射液合併血栓溶解劑是否會增加出血風險的資料還很有限。 雖然瑞博注射液與其他常用心血管藥物的相互作用研究還不夠完整,但在臨床試驗中,它與治療心絞痛、心肌梗塞或高血壓的藥物,以及常用靜脈輸液合併使用時,並沒有發現不良反應。這些藥物包括:華法林(可用於經皮冠狀動脈腔內成形術前後,但不包含手術進行中)、乙型阻斷劑、鈣離子通道阻斷劑、血管轉換酶抑制劑,以及靜脈和口服硝酸鹽類藥物。 |
保存方式 | 瑞博注射液需存放於冰箱冷藏室 (2-8°C),避免冷凍及搖晃。 |
注意事項 | 使用瑞博注射液前,必須仔細評估每位病患的效益和風險,尤其65歲以上且低風險的病患,其效益和風險尚未明確,務必謹慎使用。此藥需由專業醫護人員操作,並搭配相關設備及血液檢查。 瑞博注射液需搭配阿斯匹靈和肝素使用。阿斯匹靈的每日口服劑量約為300毫克,不可低於此劑量。肝素的使用方式如下: 1. 經皮冠狀動脈整形術 (PTCA) 前: 若病患在PTCA前的活化凝血時間 (ACT) 少於200秒,需透過動脈注射肝素,劑量如下: ACT 少於150秒:注射70單位/公斤體重。 ACT 介於150-199秒:注射50單位/公斤體重。 單次注射量不可超過7,000單位。 注射肝素後2分鐘內需再次檢查ACT。若ACT仍少於200秒,可追加20單位/公斤體重的肝素,並重複此步驟直到ACT達到200秒或以上。 即使出血風險增加,若臨床需要更高劑量的肝素,建議根據體重調整劑量,但ACT不應超過300秒。 2. PTCA手術期間: 每隔30分鐘檢查ACT。若ACT少於200秒,可追加20單位/公斤體重的肝素,並重複此步驟直到ACT達到200秒或以上。每次注射肝素前後至少2分鐘都需檢查ACT。 另一種方式是,在第一次注射肝素後,若ACT已達到200秒或以上,可開始以每小時7單位/公斤體重的速度持續輸注肝素,並在PTCA手術期間持續輸注。 3. PTCA手術後: 強烈建議在PTCA手術結束後立即停止注射肝素,並在6小時內移除動脈鞘。 若病患術後需要延長肝素治療或延後移除動脈鞘,建議以每小時7單位/公斤體重的速度開始輸注肝素(詳見出血注意事項,移除股動脈鞘)。 在任何情況下,移除股動脈鞘前至少2小時必須停止使用肝素。 4. 穩定及不穩定型心絞痛: 需先使用肝素抗凝血,目標是使部分凝血活酶時間 (APTT) 介於60-85秒之間。 使用瑞博注射液期間,應持續輸注肝素。 血管整形術後的肝素治療方式與經皮冠狀動脈整形術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