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比力拿鎮錠用於退燒、止痛(頭痛、牙痛等)。成人及12歲以上,每次一錠;6-11歲,半錠;3-5歲,1/4錠;3歲以下禁用,須就醫。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24小時內最多5次。孕婦、哺乳婦女不宜自行使用。服用後如有皮疹、紅腫、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等不適,應立即停藥就醫。勿與酒精併用,以免傷肝。三天未改善,請就醫。成人最多連續服用七天,兒童三天。請妥善保存,避免兒童誤食。詳細資訊請見說明書或洽詢醫師藥師。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華興”比力拿鎮錠 |
英文名 | PYRINAZIN TABLETS “H.S.” |
學名 |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
適應症 | 能有效退燒,並緩解各種疼痛,例如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和經痛。 |
服用方式 |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一錠。 1. 若症狀持續,可每4-6小時重複服用一次。 2. 24小時內最多服用5次。 3. 成人及12歲以上青少年,每次一錠。 4. 6-11歲兒童,每次半錠。 5. 3-5歲兒童,每次四分之一錠。 6. 3歲以下嬰幼兒,請勿自行服用,請諮詢醫師。 |
副作用 | 服用後可能出現以下症狀: 1. 皮膚反應:例如疹子、發紅、搔癢、蕁麻疹,嚴重者可能出現臉、口、喉嚨腫脹,甚至急性全身發疹性膿皰病(AGEP)、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JS)和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TEN)。 2. 腸胃不適:例如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肚子不舒服。 3. 其他不適:例如頭暈、耳鳴、蒼白、出汗。 4. 嚴重副作用:例如肝臟損傷(包含致命性肝臟壞死)、呼吸困難、低血糖昏迷、凝血功能異常。 請注意:若出現任何不適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
禁忌症 | 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
交互作用 |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
保存方式 | 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
注意事項 | 1. 請放置於兒童不易取得之處。 2.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如有任何不適,請停止使用並諮詢醫師、藥師或藥劑生。 3. 服用後,如果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4. 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請務必遵守下列事項: 3歲以下兒童不建議使用。 藥物過敏者禁用。 5. 服用三天後,如果發燒或疼痛沒有改善,請停藥並就醫。 6. 成人最多連續服用七天,兒童最多連續服用三天。如果需要繼續服用,請先諮詢醫師。 7. 喝酒警語:如果您每天喝三杯或更多的酒精性飲料,服用此藥前請先諮詢醫師,因為本藥成分乙醯胺酚可能會造成肝損害。 8. 肝臟損害風險: 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Paracetamol)可能造成急性肝衰竭,嚴重時需肝臟移植,甚至導致死亡。大多數肝損害案例是因服用超過每日建議劑量4000毫克的乙醯胺酚所引起,特別是同時服用多種含有乙醯胺酚的藥品。 乙醯胺酚過量的原因可能是為了緩解更強烈的疼痛,或是誤服多種含有相同成分的藥品。 肝臟不好的人,或服用此藥時喝酒,發生急性肝衰竭的風險更高。請務必確認所有服用的藥品中是否含有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Paracetamol),避免重複服用。若不小心服用超過4000毫克,即使沒有不舒服,也應立即就醫。 9. 禁止與酒精併用:服用此藥時請勿飲酒,因為乙醯胺酚可能會造成肝損害。長期酗酒者服用此藥會增加肝損害的風險,因此絕對禁止併用酒精。 10. 用藥過量: 服用過量乙醯胺酚的初期症狀可能在24小時內出現,例如:腸胃不適、食慾不振、噁心、嘔吐、全身不舒服、臉色蒼白和冒汗。 過量服用此藥可能會造成藥物成癮或濫用。如有需要,請諮詢相關醫療專業人員。 乙醯胺酚過量最嚴重的後果是肝臟壞死、低血糖昏迷和凝血功能異常。肝毒性的早期症狀可能包括噁心、嘔吐、冒汗和全身不適。肝毒性的臨床和實驗室證據可能在服藥後48到72小時才會顯現。 11. 過敏反應:少數人服用乙醯胺酚後可能出現過敏反應,症狀包括臉、口、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疹、搔癢和嘔吐。某些過敏反應可能危及生命,需要緊急送醫。如有上述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如果您對乙醯胺酚過敏,請告知醫療人員,並避免使用任何含有此成分的藥品。 12. 嚴重皮膚反應:少數人服用乙醯胺酚後可能出現嚴重且可能致命的皮膚反應,例如: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症、史蒂文生-強生症候群和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請留意嚴重皮膚反應的症狀,例如:出現皮疹或其他過敏症狀時,請立即停藥。 13. 包裝:塑膠瓶裝,每瓶10至1000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