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醯胺酚錠用於退燒止痛,例如頭痛、牙痛、經痛等。成人及12歲以上,每次1-2錠;6-12歲,每次1/2-1錠;3-6歲,每次1/4-1/2錠;3歲以下請洽醫師。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24小時內最多4次。服用後若出現紅疹、噁心、嘔吐、頭暈等不適,應停藥就醫。孕婦、哺乳婦女及對藥物過敏者不建議自行使用。勿飲酒。服藥三天未改善請就醫。成人最多連續服用七天,兒童三天。請置於陰涼處,避免兒童誤食。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乙醯胺酚錠 |
英文名 | ACETAMINOPHEN TABLETS “C.R.” |
學名 |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
適應症 | 能有效退燒,並緩解各種疼痛,例如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和經痛。 |
服用方式 |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 1. 若症狀持續,可每4-6小時重複服用一次,但24小時內最多不可服用超過4次。 2. 成人每次服用1-2錠。12歲以上比照成人劑量。 3. 6-11歲兒童每次服用1/2-1錠。 4. 3-5歲兒童每次服用1/4-1/2錠。 5. 3歲以下嬰幼兒請勿自行服用,需經醫生診斷指示用藥。 6. 建議初次服用時,先服用最小劑量,再根據症狀調整用量。 |
副作用 | 如果您在服藥後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沒胃口、頭暈、耳鳴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止服藥並就醫。 此藥物含有乙醯胺酚,可能會造成肝臟損害。 |
禁忌症 | 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
交互作用 |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
保存方式 | 請置於25°C以下,並避光存放。 |
注意事項 | 1. 請將本產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2. 請置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3. 孕婦及哺乳中的媽媽,除非醫生、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不建議自行使用。 4.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如有任何不適,請停止使用並諮詢醫生、藥師或藥劑生。 5. 服用期間請勿飲酒。 6. 服用後,如果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7. 除非醫生、藥師或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以下用藥指示: (1) 3歲以下兒童不建議自行使用。 (2) 對藥物過敏者請勿使用。 8. 服用三天後,如果發燒或疼痛症狀沒有改善,請停藥並就醫。 9. 成人最多連續服用七天,兒童最多連續服用三天。如果需要繼續服用,請先諮詢醫生。 10.如果您每天喝三杯或更多酒精性飲料,服用此藥前請先諮詢醫生,因為本藥成分Acetaminophen可能會造成肝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