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taminophen | 小兒熱之100止熱栓劑

小兒熱之100止熱栓劑用於兒童退燒及緩解疼痛(頭痛、牙痛等)。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2~3顆;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顆;3歲以下請洽醫師。發燒或需要時使用,每4-6小時可重複使用,24小時內最多6次。使用後若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就醫。孕婦、哺乳婦女及對藥物過敏者不建議使用。勿超過建議劑量,並避免與酒精併用。栓劑限肛門使用,請妥善保存,避免兒童誤食。若症狀持續三天未改善,請就醫。詳細資訊請參考藥品說明書。

項目說明
中文名小兒熱之100止熱栓劑
英文名ACETA 100 SUPPOSITORY
學名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適應症可以退燒,也能緩解各種疼痛,例如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和經痛。
服用方式發燒或需要時服用。如果症狀持續,可以每4-6小時服用一次,但24小時內最多只能服用6次。

1. 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服用2-3顆。

2. 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服用1顆。

3. 3歲以下兒童:請諮詢醫生,不可自行服用。

第一次服用時,請先服用建議的最小劑量,之後再根據症狀調整用量。此藥不可剝半服用。
副作用使用後,如果出現以下症狀,請立即就醫:

1. 皮膚相關:發疹、發紅、搔癢、蕁麻疹、臉部、口腔和喉嚨腫脹。

2. 腸胃相關: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腹部不適、腹瀉、直腸刺激感。

3. 其他不適:頭暈、耳鳴、蒼白、出汗。

嚴重副作用包含:

1. 肝臟損傷:肝毒性,甚至可能導致致命性肝臟壞死。

2. 腎臟損傷:可能出現腎小管壞死。

3. 血糖和凝血問題:可能出現低血糖昏迷和凝血異常。

4. 呼吸困難:喉嚨腫脹可能導致呼吸窘迫。

5. 嚴重過敏反應:可能出現危及生命的過敏性反應,例如急性全身發疹性膿皰病(AGEP)、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JS)和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TEN),須緊急送醫。
禁忌症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交互作用使用劑量請勿超過建議量。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止使用並諮詢醫師或藥師。
保存方式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注意事項1. 請將本藥放在兒童無法取得的地方。

2.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若使用後感到不適,請立即停藥並諮詢醫師或藥師。

3. 此藥為栓劑,僅限肛門使用。若藥劑過軟,請先置於冰箱冷藏後再使用。

4. 使用本藥期間,請勿飲酒。

5. 使用後,如果出現皮疹、皮膚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6. 三歲以下兒童不建議自行使用,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7. 如果您對此藥或其成分過敏,請勿使用。

8. 使用三天後,如果發燒或疼痛沒有改善,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9. 成人使用本藥勿連續超過七天,兒童勿連續超過三天。若需繼續使用,請諮詢醫師。

10. 本藥含有 Acetaminophen (普拿疼),使用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過多服用 Acetaminophen 可能造成嚴重肝損傷,甚至導致肝衰竭、肝臟移植或死亡。請務必依照指示劑量使用,並避免與其他含有 Acetaminophen 的藥物同時服用。如有任何疑問,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使用本藥期間,請勿飲酒。飲酒會增加肝損傷的風險。

如果您懷疑服用過量,即使沒有任何不適症狀,也請立即就醫。過量的症狀可能包括:腸胃不適、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臉色蒼白、冒汗等。

少數人使用 Acetaminophen 後可能出現嚴重過敏反應,例如:臉部、口腔、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疹、搔癢、嘔吐等。若出現這些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極少數人使用 Acetaminophen 後可能出現嚴重皮膚反應。若出現任何皮疹或其他過敏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11. 如果您容易感到直腸刺激、腹部不適或腹瀉,請勿使用本藥。

12. 本藥屬於解熱鎮痛劑:

解熱:本藥不會影響正常體溫,但可以幫助發燒患者降低體溫。

鎮痛:本藥可以減輕疼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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