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樂康錠用於退燒、緩解頭痛、牙痛等疼痛。成人及12歲以上,每次1-2錠,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但一天不可超過8錠。6-12歲服用半量,3-6歲服用1/4量,3歲以下請洽醫師。可能會出現皮疹、噁心、頭暈等副作用。對本藥過敏者、孕婦及哺乳婦女請諮詢醫生。勿與酒精併服,以免傷肝。一天不可服用超過4000毫克的乙醯胺酚(普樂康錠主成分)。若出現嚴重副作用(如臉腫、呼吸困難)或服藥三天未改善,請立即就醫。請置於25℃以下保存,並放在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普樂康錠 |
英文名 | PANACON TABLETS |
學名 |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
適應症 | 可以退燒和止痛,例如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和經痛。 |
服用方式 | 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1-2錠。 若症狀持續,可每4-6小時重複服用一次,但一天最多不要服用超過4次。 6-11歲兒童: 服用成人劑量的一半。 3-5歲兒童:服用成人劑量的一半。 3歲以下幼兒:請諮詢醫生。 |
副作用 | 皮膚:可能會出現紅疹。 消化系統:可能會感到噁心、嘔吐,以及食慾不振。 神經系統:可能會出現頭暈或耳鳴。 服用過量:可能會引起腸胃不適、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臉色蒼白和冒汗。 過敏反應:可能會出現臉部、口腔和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膚紅疹或其他過敏反應、皮膚搔癢以及嘔吐。 |
禁忌症 | 曾因本藥成分引起過敏的人。 |
交互作用 | 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
保存方式 | 請於25℃以下保存,且於有效期限內使用。 |
注意事項 | 1. 請將本產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2. 避免陽光直射。 3. 請勿超過建議用量。 4. 若想快速或加強止痛效果而過量服用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或是重複服用含有此成分的藥品,可能會造成肝損傷。每日乙醯胺酚的攝取量不可超過4000毫克。 5. 服用本產品期間,請勿飲酒。併服酒精飲料可能會增加急性肝衰竭的風險。 6. 服用後,如果出現以下副作用,請立即停藥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生或藥師: 皮膚:紅疹、發紅 消化系統:噁心、嘔吐、食慾不振 其他:頭暈、耳鳴 7. 服用後,如果出現以下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任何不適 服藥三天後,發燒或疼痛沒有改善 每日服用超過4000毫克,或出現腸胃不適、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臉色蒼白、盜汗等症狀 過敏反應,例如臉部、口腔、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疹或其他皮膚過敏,搔癢,以及嘔吐 8. 本產品為指示藥品,須經醫生或藥師指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