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諾強效錠(Tylenol Extra Strength)適用於退燒和緩解頭痛、牙痛、經痛等疼痛。成人每次1-2錠,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可每4-6小時服用一次,24小時內最多8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服用後可能出現皮疹、噁心、嘔吐、頭暈等副作用,嚴重者可能出現皮膚紅腫、水泡,甚至肝損害。孕婦、哺乳婦女及12歲以下兒童,請遵醫囑使用。勿與酒精併服。服藥三天後症狀未改善,或連續服用超過七天,請就醫。藥品應妥善保存,避免陽光直射。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藥並諮詢醫師或藥師。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泰諾強效錠 |
英文名 | TYLENOL EXTRA STRENGTH CAPLETS |
學名 |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
適應症 | 能有效退燒,並緩解各種疼痛,例如頭痛、牙痛、神經痛、喉嚨痛、經痛、肌肉痠痛以及關節痛。 |
服用方式 | 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 1. 每次服用1-2錠。 2.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 3. 症狀持續可於4-6小時後重複服用。 4. 24小時內最多服用4次,一天最多8錠。 5. 或遵照醫師指示服用。 6. 首次服用請使用最小劑量(1錠),之後視需要調整。 |
副作用 | 服用此藥後,可能會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 另外,少數人服用含acetaminophen成分的藥物後,可能發生嚴重皮膚反應,例如:皮膚發紅、水泡、脫皮等。如果您出現這些症狀,或原有的皮膚問題惡化,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此外,Acetaminophen也可能造成肝臟損害。 |
禁忌症 | 1. 請放置於兒童不易取得之處。 2. 請存放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3. 孕婦及哺乳中的媽媽,除非經醫生、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不建議自行使用。 4.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如有任何不適,請停止使用並諮詢醫生、藥師或藥劑生。 5. 使用期間請勿飲酒。 |
交互作用 | 1. 服用後如果出現皮膚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2. 請務必遵循以下指示服用,除非醫師、藥師或藥劑生另有指示: (1) 12歲以下兒童不建議自行服用。 (2) 曾經對任何藥物過敏者,請勿服用。 3. 服用三天後,如果發燒、疼痛等症狀沒有改善,請停藥並就醫。 4. 成人服用本藥,不可連續超過7天。如果需要繼續服用,請先諮詢醫師。 5. 酒精警語:如果您每天飲用三杯或三杯以上含酒精飲料,服用本藥前請先諮詢醫師,因為本藥成分Acetaminophen可能會造成肝損害。 |
保存方式 | 請置於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直射。 |
注意事項 | 1. 請置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2. 孕婦及哺乳中的媽媽,除非經醫生、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不建議自行使用。 3.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用並諮詢醫生、藥師或藥劑生。 4. 使用期間請勿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