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taminophen | 熱之120止熱錠

熱之120止熱錠可用於退燒和緩解頭痛、牙痛等疼痛。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每4-6小時可再服用一次,24小時內最多5次。成人每次4-6錠,12歲以上比照成人劑量;6-12歲每次2-3錠;3-6歲每次1-1.5錠;3歲以下請洽醫師。孕婦及哺乳婦女不建議自行使用。服用後若出現皮疹、噁心、嘔吐等不適,應立即停藥並就醫。勿與酒精飲料併服。詳細資訊請參考藥品說明書。

項目說明
中文名熱之120止熱錠
英文名ACETA 120 CHEWABLE TABLETS
學名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適應症可以退燒和止痛,例如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經痛。
服用方式發燒或需要時服用。

1. 成人(12 歲以上)每次 4-6 錠。

2. 6-11 歲兒童每次 2-3 錠。

3. 3-5 歲兒童每次 1-1.5 錠。

4. 3 歲以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可自行服用。

症狀持續時,可每 4-6 小時重複服用一次,但 24 小時內不可超過 5 次。第一次服用請使用最小劑量,之後再根據症狀調整。
副作用1. 皮膚起疹子發紅、噁心嘔吐、沒胃口、頭暈耳鳴

2. 肝臟衰竭

3. 肝臟受損

4. 傷肝

5. 腎臟損傷

6. 血糖過低昏迷

7. 血液不易凝固

8. 噁心嘔吐、冒汗和全身不舒服

9. 過敏反應,例如臉、嘴巴和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膚起疹子發癢,以及嘔吐

10. 嚴重過敏反應

11. 急性廣泛性發疹性膿皰症

12. 史蒂文生-強生症候群
禁忌症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交互作用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保存方式請置於室溫(15~30℃)乾燥處儲存。
注意事項請將本藥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請避光保存於陰涼乾燥處。

孕婦及哺乳中的婦女,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不建議自行使用。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若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藥並諮詢醫師、藥師或藥劑生。

服用後,若出現疹子、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下列情況服用:

1. 3歲以下兒童不建議自行使用。

2. 藥物過敏者請勿使用。

3. 服用三天後,如果發燒或疼痛沒有改善,請停藥並就醫。

成人最多連續服用7天,兒童最多連續服用3天。如果需要繼續服用,請先諮詢醫師。

本藥含有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請注意以下事項:

嚴重肝損傷風險:

服用過量的乙醯胺酚可能造成嚴重肝損傷,甚至需要肝臟移植或導致死亡。大多數肝損傷案例都是因為每日服用超過4000毫克的乙醯胺酚所造成,特別是同時服用多種含有乙醯胺酚的藥物。

請務必確認所有服用的藥物中是否含有乙醯胺酚(或paracetamol),避免重複服用。即使沒有感到不適,若每日誤服超過4000毫克,也請立即就醫。

肝臟疾病患者和飲酒者服用乙醯胺酚的風險更高。

請勿與酒精併用:

服用本藥期間,請勿飲酒。酒精會增加乙醯胺酚造成的肝損傷風險,尤其是長期酗酒者。

過量服用:

過量服用乙醯胺酚的早期症狀可能在24小時內出現,包含腸胃不適、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身體不適、臉色蒼白和冒汗。長期或大量服用乙醯胺酚可能造成藥物成癮或濫用,建議諮詢相關醫療專業人員。過量服用最嚴重的後果是可能致命的肝壞死。也可能造成腎臟損傷、低血糖昏迷和凝血功能異常。肝損傷的早期症狀可能包含噁心、嘔吐、冒汗和全身不適,但明顯的臨床和實驗室證據可能要等到48到72小時後才會出現。

過敏反應:

服用乙醯胺酚後可能出現過敏反應,症狀包含臉部、口腔和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疹、搔癢和嘔吐。少數情況下可能出現嚴重過敏反應,需要緊急送醫。若出現這些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如果您對乙醯胺酚過敏,請告知醫療人員,並避免服用任何含有此成分的藥物。

嚴重皮膚反應:

少數服用乙醯胺酚的患者曾出現嚴重且可能致命的皮膚反應,例如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症(AGEP)、史蒂文生-強生症候群(SJS)和毒性表皮溶解症(TEN)。請留意嚴重皮膚反應的症狀,若出現皮疹或其他過敏症狀,請立即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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