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安先達菲錠用於退燒、止痛(頭痛、牙痛等)。發燒或需要時服用,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一次,24小時內最多4次。成人每次1-2錠,12歲以上比照成人劑量;6-12歲每次1/2-1錠;3-6歲每次1/4-1/2錠;3歲以下請洽醫師。孕婦及哺乳婦女不建議使用。服用後若出現皮疹、噁心、嘔吐等不適,請停藥就醫。不可與酒精併服,以免造成肝損害。請放在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並妥善保存,避免兒童誤食。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永茂”安先達菲錠 |
英文名 | ACETAMINOPHEN TABLETS “Vita” |
學名 |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
適應症 | 能有效退燒,並緩解各種疼痛,例如: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和經痛。 |
服用方式 |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 1. 若症狀持續,可每4-6小時重複服用一次,但24小時內最多不可超過4次。 2. 劑量: 成人(12歲以上):每次1-2錠。 6-11歲兒童:每次1/2-1錠。 3-5歲兒童:每次1/4-1/2錠。 3歲以下嬰幼兒:請洽詢醫師診治,不可自行服用。 3. 首次服用時,請先服用最小劑量,之後再根據症狀調整用量。 |
副作用 | 1. 皮膚發紅起疹子、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 2. 肝臟損傷 3. 腸胃不適、不想吃東西、噁心嘔吐、身體不舒服、臉色蒼白、冒汗 4. 腎臟損傷、血糖過低昏迷、血液不易凝固 5. 臉、口、喉嚨腫脹、呼吸困難、皮膚起疹子發癢、嘔吐 |
禁忌症 | 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
交互作用 |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
保存方式 | 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
注意事項 | 請妥善保存,避免兒童誤食。請存放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若出現任何不適,請立即停藥並諮詢醫師、藥師或藥劑生。 服用本藥期間,請勿飲酒。 服用後,若出現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以下指示服用: 3歲以下兒童不建議使用。 藥物過敏者禁用。 服用三天後,若發燒或疼痛未改善,請停藥並就醫。 成人最多連續服用七天,兒童最多連續服用三天。若需繼續服用,請先諮詢醫師。 每日飲酒達三杯或以上者,服用本藥前請先諮詢醫師,因為本藥成分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可能造成肝損害。 乙醯胺酚的肝臟風險: 乙醯胺酚可能造成急性肝衰竭,嚴重時需肝臟移植,甚至導致死亡。大多數肝損害案例是由於每日服用超過4000毫克的乙醯胺酚所致,尤其容易發生在同時服用多種含乙醯胺酚的藥物時。 若您想加強止痛效果,或不清楚其他藥物是否也含有乙醯胺酚,就可能導致服用過量。 本身有肝臟疾病或服藥期間飲酒者,發生急性肝衰竭的風險更高。請務必確認所有藥物成分,避免同時服用多種含乙醯胺酚(或paracetamol)的藥品。即使沒有任何不適,若一日誤服超過4000毫克,也請立即就醫。 過量服用乙醯胺酚: 過量服用乙醯胺酚的初期症狀可能在24小時內出現,包含腸胃不適、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身體不適、臉色蒼白和盜汗。 過量服用(單次或多次)可能有成癮或濫用的風險。如有需要,請諮詢相關專家。 最嚴重的過量後果是致命性的肝壞死,也可能造成腎小管壞死、低血糖昏迷和凝血功能異常。肝損害的早期症狀可能包含噁心、嘔吐、盜汗和全身不適,但明顯的臨床和實驗室證據可能要48到72小時後才會出現。 過敏反應: 少數人服用乙醯胺酚後會出現過敏反應,症狀包含臉、口、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疹、搔癢和嘔吐。嚴重時可能危及生命,需緊急送醫。若出現這些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如果您對乙醯胺酚過敏,請告知醫護人員,並避免使用任何含有此成分的藥品。 嚴重皮膚反應: 少數人服用乙醯胺酚後會出現嚴重且可能致命的皮膚反應,例如急性全身發疹性膿皰病(AGEP)、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JS)和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TEN)。請留意嚴重皮膚反應的相關症狀,若出現皮疹或其他過敏症狀,請立即停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