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光眼藥水(EYE FRIEND E) 可暫時舒緩眼睛疲勞、發癢及輕微刺激引起的不適。每日可點3-6次,每次1-2滴。使用前請洗手,避免瓶口接觸眼睛。若已在使用其他眼藥,請諮詢醫生,並間隔至少5分鐘再使用本藥。使用後若眼睛劇痛、視力模糊、持續紅腫熱痛或過敏,請立即停藥就醫。若症狀持續三天未改善也需就醫。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藥水開封後30天內使用完畢,若變混濁或有異物請丟棄。請置於陰涼處,勿超過25℃,並妥善保存避免兒童誤食。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護光眼藥水 |
英文名 | EYE FRIEND E |
學名 | AMINOETHYLSULFONIC ACID |
適應症 | 舒緩眼睛疲勞、發癢及輕微刺激引起的不適。 |
服用方式 | 每日3-6次,1次1-2滴,滴於眼睛。 |
副作用 | 如果使用後眼睛劇烈疼痛、視力模糊、持續發紅腫脹發熱、感到刺激,或出現過敏反應,請立即就醫。 |
禁忌症 | 如果您對這款眼藥水中的主要成分、防腐劑或其他添加物過敏,請勿使用。 |
交互作用 | 正在使用醫師開立的眼藥水,或正在接受眼科醫師治療的患者,請勿自行購買其他眼藥水使用。 |
保存方式 | 請保存於陰涼之處,勿超過25℃。 |
注意事項 | 1. 請將眼藥水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2. 避免陽光直射。 3. 使用前,請先洗手。 4. 請依照藥品標示使用。 5. 眼藥水過期或開瓶超過30天,請勿使用。 6. 若藥水混濁、變色或出現異物,請立即丟棄。 7. 使用時,請勿觸碰瓶口,以免污染藥水。 8. 若需使用兩種眼藥水,請間隔至少5分鐘。 9. 若需同時使用眼藥水和眼藥膏,請先點眼藥水,間隔至少10分鐘後再使用眼藥膏。 10. 出現以下情況,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連續使用三天(或72小時)症狀未改善 使用後出現眼睛劇痛、視力模糊、持續發紅、腫脹、發熱或刺激感 出現過敏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