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潔眼藥水用於緩解輕微眼部刺激引起的不適。每日3-6次,每次1-2滴。開封後30天內使用完畢,並存放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使用前請洗手,勿觸碰瓶口。若使用後出現劇痛、視力模糊、持續紅腫熱痛或過敏反應,請立即停藥就醫。使用三天未改善也需就醫。青光眼患者、對成分過敏者、已在使用其他眼藥者,請勿使用。使用多種眼藥水時,請間隔至少5分鐘;使用眼藥水和眼藥膏時,請先點眼藥水,間隔10分鐘再使用眼藥膏。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眼潔眼藥水 |
英文名 | BERBERINE CHLORIDE EYE DROPS SOLUTION “LITA” |
學名 | BERBERINE CHLORIDE |
適應症 | 暫時緩解因輕微眼部刺激所引起之不適。 |
服用方式 | 一天3至6次,每次1至2滴。 |
副作用 | 眼睛使用後如果出現劇烈疼痛、視力模糊,或是持續發紅、腫脹、發熱、有異物感等刺激現象,可能是過敏反應,請立即停用。 |
禁忌症 | 1. 請將藥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2. 請將藥品放在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3. 使用前,請先洗手。 4. 請依照藥品標示使用。 5. 眼藥水過期或開瓶超過30天,請勿使用。 6. 如果藥水變混濁、變色或有異物,請丟棄。 7. 使用眼藥水時,請勿觸碰瓶口,以免污染藥品。 8. 如果需要使用兩種眼藥水,請間隔至少5分鐘再點第二種。 9. 如果需要使用眼藥水和眼藥膏,請先點眼藥水,間隔至少10分鐘後再塗眼藥膏。 10. 出現以下情況,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使用三天(72小時)後症狀沒有改善。 點藥後眼睛劇烈疼痛、視力模糊、持續發紅、腫脹、發熱或有刺激感。 出現過敏反應。 青光眼患者。 11. 如果您對眼藥水的成分、防腐劑或其他賦形劑過敏,請勿使用。 12. 如果您正在接受眼科治療或使用醫生處方的眼藥,請勿自行購買使用其他眼藥。 |
交互作用 | |
保存方式 | 避光儲存於15~25℃ |
注意事項 | 1. 以下情況應停藥立即就醫: (1)連續使用三天(或72小時)症狀未解除。 (2)使用後產生眼睛劇痛、視力模糊或眼睛持續發紅、腫、熱、刺激感。 (3)發生過敏反應。 (4)青光眼(Glaucoma)患者。 2. 對眼用製劑之主要成分、防腐劑或其他賦形劑過敏者,不推薦使用。 3. 正在接受醫師治療或醫師處方眼藥之患者,不應自行購買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