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克咳嗽糖漿(NOCKS KOSOU SYRUP)適用於鎮咳、祛痰。成人每次10毫升,11-8歲每次5毫升,7-5歲每次3毫升,3-2歲每次2毫升,一日三次,飯後服用。可能副作用:嗜睡、疲倦、口乾、偶爾視力模糊、頭暈、噁心、嘔吐、胃痛,幼兒及長者可能出現興奮反應。注意事項:孕婦、哺乳者、2歲以下幼兒及有高血壓、心臟疾病、對藥物過敏者禁用。服用一週未癒、發燒、膿痰、皮疹或持續頭痛應立即就醫。避免酒精、咖啡因及其他鎮靜安眠藥物。勿超過建議劑量,並置於陰涼乾燥處,孩童無法取得之處。 詳細資訊請洽詢醫師或藥師。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諾克咳嗽糖漿 |
英文名 | NOCKS KOSOU SYRUP |
學名 | CAFFEINE ANHYDROUS |
適應症 | 鎮咳、祛痰 |
服用方式 | 成人每次服用 10 毫升,11 到 8 歲每次服用 5 毫升,7 到 5 歲每次服用 3 毫升,3 到 2 歲每次服用 2 毫升,一天三次,飯後服用。 |
副作用 | 感到想睡、疲倦、口乾,偶爾會有視力模糊等視覺問題,少數人會出現興奮的情形(尤其幼兒和長者)。也可能會有輕微的頭暈、噁心、嘔吐和胃痛。 |
禁忌症 | 如果您有以下情況,請勿使用本藥: 1. 嚴重高血壓 2. 心臟功能不好 |
交互作用 | 1. 服用後如有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喉嚨痛、心跳加速、排尿困難、視力模糊等症狀,請立即停藥就醫。 2. 三歲以下兒童,請勿自行使用,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 3. 十二歲以下兒童,請勿服用含有咖啡因的此類藥品,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 4. 對藥物過敏者,請勿使用,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 5. 患有嚴重肝腎代謝疾病者,除非經醫師處方,請勿服用。 6. 老年人請謹慎使用。兩歲以下兒童,不建議服用。 7. 患有呼吸方面疾病,例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慢性肺病、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等,或是因前列腺腫大造成排尿困難者,請勿服用。青光眼患者也不宜服用。 8. 服藥期間,請勿飲酒。 9. 請勿與鎮靜劑或安眠藥併用,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 10. 服藥後,請勿駕駛或操作機械。 11. 如果出現高燒、皮疹、持續一週以上的頭痛或咳嗽,或是症狀復發,請就醫。 12. 祛痰藥建議空腹服用。 13. 如果咳嗽持續一週以上,或是出現高燒、咳出濃痰、皮疹、持續頭痛等症狀,請立即停藥就醫。 14. 抽菸者、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例如氣喘、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導致長期咳嗽,或是咳出濃痰者,請勿自行使用此類藥品。 15. 服用含有抗組織胺的此類藥品後,駕駛或操作機械時請務必小心。 16. 患有青光眼、肺氣腫、呼吸急促、呼吸困難、或因前列腺腫大導致排尿困難者,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否則請勿服用含有抗組織胺的此類藥品。 17.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過量服用可能導致焦慮、頭暈、失眠,兒童則可能出現躁動。 18. 此類藥物請勿連續服用超過七天。 19. 服藥後,如果症狀未改善,或伴隨發燒,或發燒持續三天,請立即停藥就醫。 20. 服藥後,如果喉嚨痛持續兩天以上,且伴隨高燒、頭痛、噁心或嘔吐,請立即停藥就醫。 21. 心臟病患者或老年人,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否則請勿服用此類藥品。 22. 服用此類藥品時,應限制攝取含有咖啡因的藥品或飲料(例如茶、咖啡、可樂等)。過量攝取咖啡因可能導致神經緊張、興奮、失眠,以及心跳過速。 23. 長期使用容易成癮。 24. (1) 早產兒、一歲以下嬰兒,以及一至兩歲幼兒,不建議使用。 (2) 二至十二歲兒童,請根據年齡酌量減低劑量。 (3) 肝腎功能不佳者,請謹慎使用並酌量減低劑量。 |
保存方式 | 25℃以下避光儲存。 |
注意事項 | 1.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2. 請置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3. 除非藥師、藥劑生或醫師指示,孕婦及哺乳婦女不建議自行使用。 4.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若出現任何副作用,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5. 若為液體藥劑,使用前請先搖勻,並使用包裝內附的量具取藥。 6. 甲狀腺機能亢進患者,使用本品請小心謹慎。 7. 服用後,若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喉嚨痛、心跳加速、排尿困難、視力模糊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8. 除非藥師、藥劑生或醫師指示,3歲以下兒童不建議自行使用。 9. 除非藥師、藥劑生或醫師指示,12歲以下兒童不得服用含有咖啡因的同類藥品。 10. 除非藥師、藥劑生或醫師指示,藥物過敏者不得使用。 11. 除非醫師處方,嚴重肝腎代謝疾病患者不得服用。 12. 老年人應謹慎使用,2歲以下兒童不建議服用。 13. 患有呼吸疾病,如慢性支氣管炎、青光眼、肺氣腫、慢性肺病、呼吸急促、呼吸困難,或因前列腺腫大引起排尿困難的患者,請勿服用本藥。 14. 服用本藥期間,請勿飲酒。 15. 除非藥師、藥劑生或醫師指示,不得與鎮靜劑或安眠藥併用。 16. 服用本藥後,請勿駕駛或操作危險機械。 17. 若出現高燒、皮疹、持續性頭痛、持續一週以上的咳嗽,或症狀復發,請就醫。 18. 祛痰劑建議空腹服用。 19. 若咳嗽持續一週以上,或出現高燒、咳出膿痰、皮疹或持續性頭痛,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20. 吸菸者、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如氣喘、慢性支氣管炎或肺氣腫)導致持續或慢性咳嗽,以及咳出濃痰的患者,請勿自行使用本類藥品。 21. 服用含有抗組織胺的同類藥品後,駕駛或操作危險機械時請小心謹慎。 22. 除非藥師、藥劑生或醫師指示,患有青光眼、肺氣腫、呼吸急促、呼吸困難,或因前列腺腫大引起排尿困難的患者,請勿服用含有抗組織胺的同類藥品。 23.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高劑量可能導致焦慮、頭暈或失眠,兒童可能出現躁動。 24. 本類藥物請勿連續服用超過七天。 25. 服用本類藥品後,如果症狀未改善,或伴隨發燒,或發燒持續三天,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26. 服用本類藥品後,如果喉嚨痛持續兩天以上,並伴隨高燒、頭痛、噁心或嘔吐,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27. 除非藥師、藥劑生或醫師指示,心臟病患者或老年人不建議服用本類藥品。 28. 服用本類藥品期間,應限制攝取含有咖啡因的藥品或飲料(例如:茶、咖啡、可樂等)。過量咖啡因可能導致神經緊張、興奮、失眠和心跳過速。 29. 長期使用可能成癮。 30. (1) 早產兒、1歲以下嬰兒及1~2歲幼兒不建議使用。 (2) 2~12歲兒童,請依年齡酌量減少劑量。 (3) 肝腎功能不全者,請謹慎使用並酌量減少劑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