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咳健液適用於緩解感冒引起的流鼻水、鼻塞、打噴嚏、咳嗽、咳痰等症狀。成人每次20毫升,一天3-4次。12歲以上比照成人劑量;9-12歲服用一半;6-9歲服用三分之一;6歲以下兒童請就醫,不可自行服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建議使用。服用後可能會有嗜睡現象,請勿駕車或操作機械。服用期間勿飲酒,也不可與其他藥物併用。如有皮疹、紅腫、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不適,或症狀持續未改善,請立即停藥就醫。請置於25℃以下陰涼處保存,並放在兒童不易取得之處。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長安”咳健液 |
英文名 | COU GEAN SOLUTION “C.A.” |
學名 | DL-METHYLEPHEDRINE HCL |
適應症 | 舒緩感冒引起的流鼻水、鼻塞、打噴嚏、咳嗽、咳痰等症狀。 |
服用方式 | 一天服用3到4次。 1. 成人(12歲以上):每次20毫升。 2. 9到11歲兒童:每次10毫升(成人劑量的一半)。 3. 6到8歲兒童:每次約7毫升(成人劑量的三分之一)。 4. 6歲以下兒童:請諮詢醫生,不可自行服用。 |
副作用 | 1. 服藥後,如果出現皮膚發疹、發紅、噁心、嘔吐、沒胃口、頭暈、耳鳴、喉嚨痛、心跳加快、尿尿困難、視力模糊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2. 服藥後可能會想睡覺,開車或操作機械要小心。 3. 服用過量可能會出現焦慮、頭暈或失眠,兒童則可能出現躁動不安。 |
禁忌症 | 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
交互作用 | 服用本藥時不得併服其他藥品。 |
保存方式 | 25℃以下避光儲存。 |
注意事項 | 請妥善保存,避免兒童誤食。請存放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使用前請詳閱說明書,並請注意以下事項: 1. 六歲以下兒童、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使用,除非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 2. 肝、腎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患者,服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或藥劑生。 3. 曾經對本藥過敏者請勿使用。 4. 服用本藥時,請勿同時服用其他藥品,包含綜合感冒藥、鎮咳祛痰藥、鼻炎藥物、抗過敏藥、解熱鎮痛藥、安眠藥、鎮靜劑、酒精飲料,以及含有 Monoamine oxidase inhibitor (MAOI) 或血清素回收抑制劑型抗憂鬱劑 (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 SSRI) 的藥品。 5. 吸菸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如氣喘、慢性支氣管炎或肺氣腫)所引起的持續或慢性咳嗽患者,請勿自行使用。 6. 液劑使用前請先搖勻,並使用所附量器量取藥量。請勿超過建議劑量。 7. 勿服用超過七天。 8. 服用後,若出現以下症狀,請立即停藥就醫: 任何不適 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喉嚨疼痛、心跳加速、排尿困難、視覺模糊等 咳嗽持續一週以上,或伴隨高燒、膿痰、疹子或持續性頭痛 喉嚨疼痛持續兩天以上,並伴隨高燒、頭痛、噁心或嘔吐 症狀未改善,或伴隨發燒,或發燒持續三天 9. 本藥含有抗組織胺成分,服用後可能會引起嗜睡,駕車或操作危險器械時請小心。 10. 有心臟病或高齡者,以及患有青光眼、肺氣腫、呼吸急促、呼吸困難、或因前列腺腫大引起排尿困難的患者,服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或藥劑生。 11. 高劑量服用可能會引起焦慮、暈眩或失眠,兒童可能會出現躁動。 藥商名稱:長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彰化縣福興鄉福興工業區福工路19號 許可證字號:衛署藥製字第02707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