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敦乾眼淚液眼藥水,適用於緩解眼睛乾澀引起的灼熱、刺激與疲勞。每日3-4次,每次1-2滴。若使用後出現眼睛劇痛、持續視力模糊、紅腫熱痛等不適,或連續使用三天未改善,請立即停用並就醫。曾對此藥過敏或正在使用其他眼藥者禁用。請存放於25℃以下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使用前請洗手,並避免瓶口接觸眼睛或其他物品。勿與他人共用。使用多種眼藥時請間隔5分鐘以上。配戴隱形眼鏡時請勿使用。開封後28天需丟棄。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樂敦乾眼淚液眼藥水 |
英文名 | Namida Rohto Dry Eye a Ophthalmic Preparation |
學名 | HYPROMELLOSE |
適應症 | 舒緩眼睛乾澀、灼熱、刺痛和疲勞。 |
服用方式 | 1天3至4次,每次1至2滴。 |
副作用 | 使用本藥後,如果出現以下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1. 使用三天後症狀沒有改善。 2. 眼睛劇痛、視力持續模糊、眼睛持續發紅、腫脹、發熱或有刺激感。 3. 出現任何其他不適。 |
禁忌症 | 1. 對本藥成分過敏者。 2. 正在接受眼科治療或使用醫師處方眼藥者。 |
交互作用 | 使用本藥後,如果出現以下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1. 連續使用三天症狀未改善。 2. 眼睛劇痛、視力持續模糊、眼睛持續發紅、腫脹、發熱或有刺激感。 3. 出現任何其他不適。 |
保存方式 | 25℃以下。 |
注意事項 | 1. 請將眼藥水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2. 請勿將眼藥水放在陽光直射處,並避免存放於高溫環境(例如:車內、暖氣附近、25℃以上)。 3. 使用眼藥水前,請先洗手。 4. 請依照藥品標示使用。 5. 請勿使用過期、變色、混濁或有異物的眼藥水。開瓶後 28 天即應丟棄。 6. 使用眼藥水時,請勿讓瓶口碰觸到任何東西,包含您的眼睛。 7. 請勿與他人共用眼藥水,也避免將藥水倒入其他容器。 8. 若需同時使用眼藥水和眼藥膏,請先點眼藥水,間隔 10 分鐘後再使用眼藥膏。 9. 若需使用兩種眼藥水,建議間隔 5 分鐘以上。 10. 配戴隱形眼鏡時,請勿使用含有防腐劑或懸浮顆粒的眼藥水。 11. 瓶蓋需確實轉緊,聽到「喀嚓」一聲才算蓋好。 12. 若瓶口或瓶蓋內側出現結晶,請用乾淨的紗布擦拭乾淨後再使用。 13. 使用眼藥水後,若出現以下情況,請立即停用並就醫: 使用三天後症狀未改善 眼睛劇痛 視力持續模糊 眼睛持續發紅、腫脹、發熱或有刺激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