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止痛錠用於退燒止痛,例如頭痛、牙痛、經痛等。成人及12歲以上,每次1-2錠;6-12歲,每次1/2-1錠;3-6歲,每次1/4-1/2錠;3歲以下請洽醫師。每4-6小時可服用一次,24小時內最多4次。孕婦及哺乳婦女不建議使用。服藥後如有紅疹、噁心、嘔吐、頭暈等不適,請停藥就醫。勿與酒精併服,並置於陰涼處保存。肝病患者、每日飲酒三杯以上者,服用前請諮詢醫師。三日內症狀未改善請就醫。成人最多連續服用七天,兒童三天。請詳閱說明書。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人人”止痛錠(乙醯胺酚) |
英文名 | PARANOL TABLETS (ACETAMINOPHEN) “GCPC” |
學名 |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
適應症 | 可以有效退燒,並緩解各種疼痛,例如: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和經痛。 |
服用方式 |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 1. 若症狀持續,可每4-6小時重複服用一次。 2. 24小時內最多服用4次。 3. 成人(12歲以上)每次服用1-2錠。 4. 6-11歲兒童每次服用1/2-1錠。 5. 3-5歲兒童每次服用1/4-1/2錠。 6. 3歲以下嬰幼兒請勿自行服用,應就醫診治。 7. 首次服用請使用最小劑量,之後視症狀調整用量。 |
副作用 | 服用後,如果出現以下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1. 皮膚相關:發疹、發紅、搔癢、蕁麻疹、臉、口及喉嚨腫脹。 2. 腸胃相關:噁心、嘔吐、食慾不振。 3. 其他:頭暈、耳鳴。 嚴重副作用(罕見但可能致命): * 肝臟損傷 * 嚴重過敏反應:呼吸困難。 * 嚴重皮膚反應:例如急性全身發疹性膿皰病、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 |
禁忌症 | 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
交互作用 |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
保存方式 | 25℃以下儲存。 |
注意事項 | 1. 請將本產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2. 請存放於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直射。 3. 除非經醫生、藥師或藥劑生指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建議使用。 4.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藥並諮詢醫生、藥師或藥劑生。 5. 服用後,如有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就醫。 6. 除非經醫生、藥師或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以下指示服用: * 3歲以下兒童不建議使用。 * 對本藥過敏者請勿使用。 7. 服用三天後,如果發燒或疼痛症狀沒有改善,請停藥就醫。 8. 成人最多連續服用七天,兒童最多連續服用三天。如果需要繼續服用,請先諮詢醫生。 9. 本藥含有Acetaminophen (普拿疼),請注意以下事項: * 肝臟損害: * Acetaminophen可能造成急性肝衰竭,嚴重時可能需要肝臟移植甚至導致死亡。大多數肝損害案例是因服用超過每日建議劑量4,000毫克所引起,通常是同時服用多種含有Acetaminophen的藥品所造成。 * 服用過量的原因可能是為了緩解更劇烈的疼痛,或是沒有注意到同時服用了其他含有Acetaminophen的藥品。 * 患有肝病或服用Acetaminophen期間飲酒會增加肝衰竭的風險。請仔細檢查藥品標示是否含有Acetaminophen或Paracetamol,避免同時服用多種含有此成分的藥品。即使沒有任何不適,如果一天不小心服用超過4,000毫克,也請立即就醫。 * 與酒精併用: * 如果你每天喝三杯或以上酒精性飲料,服用本藥前請諮詢醫生,因為Acetaminophen可能造成肝損害。長期酗酒者服用過量的Acetaminophen會增加肝損害的風險。 * 過量服用: * 服用過量Acetaminophen的初期症狀可能在24小時內出現,包括:腸胃不適、食慾不振、噁心、嘔吐、全身不適、臉色蒼白和盜汗。 * 單次或多次過量服用可能導致藥物成癮或濫用,建議諮詢相關專業人士。 * Acetaminophen過量最嚴重的副作用是可能致命的肝壞死。也可能發生腎小管壞死、低血糖昏迷和凝血異常。肝毒性的早期症狀可能包括噁心、嘔吐、盜汗和全身不適,但明顯的臨床證據可能要到48-72小時後才會出現。 * 過敏反應: * 服用Acetaminophen後可能出現過敏反應,症狀包括臉部、口腔和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疹、搔癢和嘔吐。嚴重時可能危及生命,需要緊急就醫。如果出現這些症狀,請立即停藥就醫。 * 嚴重皮膚反應: * 少數服用Acetaminophen的患者會出現嚴重且可能致命的皮膚反應,例如急性全身發疹性膿皰病(AGEP)、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JS)和毒性表皮溶解症(TEN)。如果出現皮疹或其他過敏症狀,請立即停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