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克疼錠用於退燒和緩解各種疼痛,例如頭痛、牙痛、經痛等。成人每次1-2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12歲每次半錠到一錠半;3-6歲每次四分之一到半錠;3歲以下請就醫,勿自行使用。服用後若出現紅疹、噁心、嘔吐、頭暈等不適,請立即停藥就醫。每日飲酒超過三杯者,可能增加肝損害風險,請諮詢醫生。孕婦及哺乳媽媽不建議自行服用。服用三天後症狀未改善,或成人連續服用超過七天、小孩超過三天,請就醫。請勿與酒精性飲料併服,並將藥品放置於陰涼處,避免兒童取得。
項目 | 說明 |
中文名 | “華興”愛克疼錠500毫克(乙醯胺酚) |
英文名 | A-CONTENT TABLETS 500MG “H.S.” (ACETAMINOPHEN) |
學名 |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
適應症 | 可以退燒和止痛,例如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和經痛。 |
服用方式 | 1. 成人及12歲以上青少年:每次服用1-2錠。 2. 6-11歲兒童:每次服用2-3錠。 3. 3-5歲兒童:每次服用1/4-1/2錠。 4. 3歲以下嬰幼兒:請勿自行服用,應諮詢醫生診治。 |
副作用 | 如果您服用後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如果您每天喝三杯或更多的酒精飲料,服用含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的藥物可能會損害您的肝臟。 |
禁忌症 | 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
交互作用 | 請勿超過建議用量。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止使用,並諮詢醫師、藥師或藥劑生。 |
保存方式 | 儲存條件:25℃以下儲存。 |
注意事項 | 1. 請將本產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2. 請存放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3. 孕婦及哺乳中的媽媽,除非經醫生、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不建議自行使用。 4. 請勿超過建議劑量。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停用並諮詢醫生、藥師或藥劑生。 5. 服用期間請勿飲酒。 6. 服用後,如果出現皮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請立即停藥並就醫。 7. 除非經醫生、藥師或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以下用藥指示: * 3歲以下兒童不建議自行使用。 * 對藥物過敏者請勿使用。 8. 服用三天後,如果發燒或疼痛症狀沒有改善,請停藥並就醫。 9. 成人最多連續服用7天,兒童最多連續服用3天。如果需要繼續服用,請先諮詢醫生。 10. 酒精警語:如果您每天喝三杯或更多的酒精性飲料,服用此藥前請先諮詢醫生,因為本藥成分 Acetaminophen 可能會造成肝損害。 |